
据悉,昨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致力于完善改进小额创业贷款模式,解决创业资金短缺和周转困难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户籍劳动力实施创业计划。
对比去年出台的方案,《实施方案》出现了两大变化:贷款期限延长、担保条件放宽。
旧政中,申请人可以申请1年的免息创业贷款,而在新政中,贷款期限延长至不超过3年。这也就意味着,通过审核后,申请人便可得到最长3年,额度为5万元或10万元的免息贷款,其间只需要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此外,贷款条件也出现了变化。旧政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向邮储银行东莞分行提供一个或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户籍人员作为保证人。而新政中,申请人多了一个选择,也可以用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免息创业贷款。
除了上述两大变化外,新政中的贷款额度、用途、对象等仍维持不变。其中贷款额度仍为5万元或10万元两个可选档次;贷款用途必须用于创业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用作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非生产性项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贷款对象也仍为本市户籍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人员,优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和经创业培训合格的人员。
或扩大贷款对象范围
据悉,《实施方案》的贷款对象仍限制为本市户籍人口。对此,不少新莞人呼吁政府能将非户籍人口纳入范围,使非户籍人口也能更好地在东莞创业、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