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今融网小编教大家委托贷款的风险防范的几个技巧:
1、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基本要求进行贷前调查、授信风险评价及贷款支付。虽然委托贷款的对象和用途等要素由委托人确定,但银行也应对借款人资质、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还款来源、担保情况进行基本审查,并按“三办法一指引”的要求进行贷款资金的支付。
2、加强委托贷款合同管理。
在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时,建议要求委托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若银行分别与委托人及借款人签订合同,建议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经委托人书面确认。
在履行委托贷款合同时,如果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建议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指示的变更,建议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银行保留相应的书面文件。
银行作为受托人,应明确其作为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不应承担任何因委托人和借款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损失。
3、及时告知委托人关于借款人情况变动。银行在委托贷款发放后,建议将从公开信息渠道可获知的借款人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4、在诉讼时效内催收、提起诉讼。银行在贷款逾期后应承担包括向借款人发送催收通知书并获取证据、协助委托人进行诉讼等义务;建议在与委托人的委托合同中明确银行为办理委托贷款催收事项所支出的包括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合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以银行为原告提起诉讼向借款人主张债权。